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9220.出埃及记22:27-30.不可咒骂神,不可咒诅你百姓的首领。你要献上你五谷的初熟之物和酒的初熟之物,不可迟延。你要将头生的儿子归给我。对你的牛,你的羊群,也要这样;七天它可以和它的母亲在一起,第八天你要把它归给我。你们要归我作圣洁的人,因此,田间被撕裂的肉,你们不可吃,要把它丢给狗。
“不可咒骂神”表不可亵渎神之真理。“不可咒诅你百姓的首领”表也不可亵渎真理的教义。“你要献上你五谷的初熟之物和酒的初熟之物,不可迟延”表由于信的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,所以要把它们归于主,不可归于自己。“你要将头生的儿子归给我”表通过它们所获得的信的一切事物。“对你的牛,你的羊群,也要这样”表延伸到外层良善和内层良善。“七天它可以和它的母亲在一起”表他们处于真理时的第一种状态。“第八天你要把它归给我”表在下一个状态的初始阶段,就是他们过着一种良善生活之时,他们与主同住。“你们要归我作圣洁的人”表那时由良善构成的一种生活状态。“因此,田间被撕裂的肉,你们不可吃”表不可与歪曲的信之良善结合。“要把它丢给狗”表这些东西是不洁净的。
8481.“它就生虫”表它因此变成污秽之物。这从“生虫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生虫”是指产生某种污秽之物;因为虫子是从污秽、腐臭的东西中产生的。邪恶所生的虚假存在于源于我们自我的良善中,好比一条虫子,因为它们的情况很相似;事实上,虚假也蚕食、因而折磨人。有两样事物构成地狱,正如有两样事物构成天堂。构成天堂的这二者是良善和真理,而构成地狱的这二者是邪恶和虚假。因此,天堂里的这二者构成那里的幸福;而地狱里的这二者则构成那里的痛苦。由虚假所造成的地狱里的痛苦被比作一条虫子,而由那里的邪恶所造成的痛苦则被比作火。这就是为何经上在以赛亚书中说:
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,怎样在我面前站立,你们的种和你们的名字也必照样站立!每逢月朔、安息日,他们终将在我面前站立。那时,他们必出去观看那些悖逆我之人的尸首,因为他们的虫是不死的,他们的火是不灭的。凡有血气的都必憎恶他们。(以赛亚书66:22-24)
主在马可福音也说了这样的话:
在那里,他们的虫子是不死的,火是不灭的。(马可福音9:44, 46, 48)
这论及欣嫩子谷(Gehenna或火坑)或地狱。在摩西五经中,虚假的污秽也被比作“虫子”:
你栽种修理葡萄园,却不得收葡萄,也不得喝葡萄酒,因为虫子把它吃尽了。(申命记28:39)
“葡萄酒”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,在反面意义上表示由邪恶所产生的虚假(6377节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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